从泉州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理解到,日前,欧盟经过纺织品标签新规例,规例修订了关于纺织品纤维称号、标签、标志运用以及判别纺织纤维成分的现行规则,目的是标准欧盟市场纺织服装产品的纤维阐明以及纺织品标签制度。
据悉,欧盟新规例的顺应范围为“纺织纤维或纺织局部的分量百分比达80%的相关产品”,新规例明白规则当消费商和出口商把纺织品投放欧盟市场时,有责任确保产品所附标签或标志上的材料精确无误;产品所用的各种纤维称号,必需按分量百分比由大至小列于标签或标志上;占纺织品总分量缺乏5%的单一纤维,或算计起来占纺织品总分量缺乏15%的多种纤维,可以列为“其他纤维”。新规例取代3项欧盟现有指令,即73/44/EEC、96/73/EC及2008/121/EC,将于欧盟官方公报登载后失效。
泉州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相关担任人指出,纺织服装标签存在的成绩次要有:纤维成分标识不契合要求,如纤维含量不符,纤维标注称号与产品实践不符,标示纤维成分与合同不符等;洗濯标识不契合要求,局部需求有洗濯标识的产品未标示洗濯要求或标示不正确;违背国际外商标运用规则,在无任何受权的状况下运用国外著名商标停止消费运营等。
为此,泉州检验检疫局石狮办事处提示辖区纺织服装出口企业:一是要高度注重欧盟纺织品标签新规例,积极学习熟习新规例的强迫性要求,做到正确标注纺织品的成分标签,以确保产品契合欧盟要求;二是要强化对客户所提供标签的审核,防止因客户所提供的标签不契合欧盟出口国的要求,而带来不用要的损失;三是要看法到标签也是产质量量的重要组成局部,做到诚信自律,对不确定的成分标签要及时到威望检测部门检测,防止输欧纺织品因标签不标准被通报、退回或没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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